重读村上春树的《寻羊冒险记》。
第一次读是六年前。
那一年,我成为自由职业者。
那时的我,无论如何都想不到我会进学校当老师,更想不到我会来日本当程序员。
时隔六年情节几乎忘光了,就像第一次读一样。
书里的人物都没有名字,只有绰号,或职业身份。除了男主家的猫,还是寄养的时候别人给取的。
很多很多的数字。做三十个俯卧撑。喝了三罐啤酒。等车的有四个。哭了两个小时。
我就很不喜欢数数,常常数不到十就数乱了。
看到喜欢的句子,就会去找中文版,比如这两句对话:
「楽器が弾けるのは楽しいんだろうね?」
「うまく弾けばね。でもうまくなるためには耳がよくなくちゃだめだし、耳がいいと自分の弾いてる音にうんざりしちゃうんだ」
找到的中文版:
「会弹乐器很好玩吧?」 「如果弹得好的话。不过必须耳朵灵才弹得好。 耳朵灵,就不至于对自己弹的声音沾沾自喜。」
换作我,最后这句会翻译成:
「要想弹得好就必须耳朵灵。耳朵灵,就会嫌弃自己弹的声音。」
为什么喜欢这句?因为我也常常嫌弃自己。嫌弃自己写的字。嫌弃自己画的画。嫌弃自己一切做得不够好的地方。
读村上的书总是最能带入自己。
就是觉得自己很无趣,甚至糟糕,但是会有人告诉你,其实你很好。
「你只活出了一半的自己」
然后就觉得这样好像也不坏。
这个世界不完美,甚至可以说糟糕,充满无奈。
但这都是没有办法的事。
似乎只有村上笔下的人物会说,对这世界我有太多的事情不懂。
从不想改变世界,也不想改变别人。
只是认真地、似乎不那么用力地活着。
这就是我爱读村上的原因。